软件源代码非公知性/同一性鉴定三例

迈瑞理邦监护仪嵌入式软件商业秘密案

基本案情

迈瑞心电监护仪嵌入式软件著作权系深圳某公司,该公司发现深圳另一公司销售的心电监护仪设备使用了其软件源程序,侵犯其心电监护仪嵌入式软件商业秘密。经鉴定,截止到2011年5月5日,原告监护仪心电算法的10个源代码文件,30个函数源代码于2009年7月27日被程序员开发网公开,23个函数源代码没有被公开,监护仪心电算法整体源代码属于非公知技术信息。同时,被告公司的 M8/M8A/M8B/M9/M9A/M9B/M50/M80机器目标代码所对应的反汇编代码中存在与原告心电算法目标代码所对应 的反汇编代码相同或实质相同的代码段,被告的8款监护仪产品中使用了原告的心电算法。

司法鉴定

该案涉及软件源代码非公知性、同一性鉴定,目标代码同一性鉴定,源代码与目标代码的同一性鉴定。其中源代码的非公知性鉴定具有典型意义:一方面,原告公司主张的具有非公知性的源代码是其监护仪的核心源代码,而非全部源代码;另一方面,通过鉴定发现核心源代码中的部分代码可以在网络中检索得到,即源代码部分公开。该案的鉴定结论分别从源 代码局部和整体两个角度进行。针对各个部分的源代码分别给出非公知性的鉴定意见。同时,考虑到代码的整体逻辑调用关系,各部分代码的选取和组合蕴含创造性劳动,并非简单罗列、堆砌而形成,给出整体源代码的非公知性意见。

法院判决

经一审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侵犯著作权罪成了,被告提起上诉截止到作者撰写本书时止,该案件二审尚未下达判决书。

迪思杰数据容灾软件商业秘密案


迪思杰数据容灾软件Realsync著作权系北京某公司,该公司取得了计算机软件著 作权登记证书。2003年11月,成某受雇于原告公司,负责Realsync软件的维护和升级工作,双方签订了《保密协议》。后成某工作时间内利用原告公司的技术和设备,完成了Realsync的升级,命名为DDS。成某在原告公司任职期间,即开始通过天津某公司对外销售DDS软件。2008年7月,成某妻子杨某及天津某公司销售工程师李某合资成立新公司,成某作为新公司的股东及员工,向其提供DDS软件进行销售。 

经鉴定, 双反软件在Rowid抽取相关技术、内部数据格式技术、Rowid压缩算法、文件直接路径加载技术、OCI接口相关技术、IPC接口相关技术、过滤相关技术,以及数据库首次同步技术等相关技术文件部分代码段存在相同或实质相同。

司法鉴定

本案是北京市2012年度全国知识产权保护重大事件提名案例之一。该案涉及目标代码同一性鉴定、软件源代码的非公知性和同一性鉴定,鉴定分别由多家鉴定机构完成。作为本案最为关键的鉴定事项是软件源代码的非公知性鉴定。即原告主张的“Rowid抽取相关技术、内部数据格式技术、Rowid压缩算法、文件直接路径加载技术、OCI接口相关技术、IPC接口相关技术、过滤相关技术以及数据库首次同步技术”等关键技术的源代码具有非公知性。其鉴定方案采用了本书第二部分“作为特征算法或核心(专有)技术的源代码非公知性鉴定”一节中的鉴定方案。

法院判决

经法院审理后,成某DDS软件与原告Realsync软件在架构、程序流程、特定含义的标识符和注释、实现关键技术的文件、程序及代码上存在相同、实质相同或相似之处,相关技术及源代码属于原告公司的商业秘密。结合证人证言及书证材料等证据,判决成某侵犯商业秘密罪成了。

乌龙学苑英语教学软件著作权案

基本案情

英语学习软件乌龙学苑的著作权系上海某公司,被告汪某系该公司员工,后与他人成立公司,并招揽原公司多名员工工作。被告公司在未经授权许可的情况下,组织人员复制原告公司开发的《乌龙学苑3.0版》软件,制成《家育星》英语学习软件,进行销售。经鉴定,《乌龙学苑3.0版》与《家育星》软件在各自服务器端程序及客户端程序上均存在实质性相似。司法鉴定

该案是2015年最高检察院发布的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之一。涉及计算机软件,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电子证据繁多复杂,查证取证难度较大。同时,犯罪分子均具有较高的学历、较好的计算机专业背景,通过在侵权软件中夹杂一些重新开发的程序来掩盖侵权事实,作案手段隐蔽。检察机关为准确认定案件事实,指导鉴定机构搭建比对环境,通过确认软件的核心程序,从实质相似的角度认定了犯罪事实。